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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有16名坐著輪椅、中重度障礙的街賣者,在不久的將來,將可能面臨無處可去。他們為什麼可能被迫離開原本的住所?他們為什麼沒辦法找到新的住所?跟著圖文不符,一起來了解這起事件!

新巨輪協會是一個以輪椅街賣者為主的團體,十年前,因為一場延燒的大火,燒掉了原有的住處,協會成員便一起落腳板橋一間鐵皮廠房,用較低的價格承租,以木頭作隔間,將廠房變成居住空間,而廠房的其餘地方則堆放街賣所需的貨品、輪椅等用具。

今年2月初,協會收到「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經過幾個月的協商、陳情失敗,鐵皮廠房原訂於5月17日進行拆除。經過多方聲援,新北市政府在15日宣布將「暫緩拆除」,等新巨輪協會住民安置好後再拆除。

「基於消防、公共安全,依法拆除」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稱多次接到民眾檢舉,新巨輪協會的鐵皮屋用無防火功能的木板做隔間,且常在裡面開火煮食,外面也堆放大量街賣貨物,基於消防跟公共安全,決定依法拆除。

面對拆除,新巨輪協會表示:「我們完全理解也接受違法就要被拆除,但我們究竟能去哪裡?」

為什麼這群街賣者一定要住在違建鐵皮屋裡?

既然他們知道鐵皮屋違建,也知道自己違法,那麼為什麼不去找一些合法的地方住呢?原來依靠輪椅行動的身障者,找房子的難度比一般人更高,像是⋯⋯

居住選擇有限

多數成員必須依靠輪椅行動,需要無障礙空間,許多房子在一樓以上,沒有相關設施、難以行動,加上街賣點通常在捷運站附近,租金都比較貴;住離捷運站太遠,成員就要增加大量移動時間。

房東多半不願意租給身障團體

許多房東知道有這麼多坐輪椅的身障者入住後,可能害怕安全、租金問題,都會直接拒絕看屋。種種原因造成了他們陷入「違法的不能租,合法的租不起。 」基於這些原因,協會難以找到適合的住所,但馬上要拆除了,社會局便提供了新住處。

社會局提供新住所

由於協會成員希望能不要分開、維持「共生」模式,社會局找到一處位在板橋的老人日間照顧所三樓,市府媒合民間資源提供18萬元作為前三個月租金,三個月期滿後,如果成員願意將可以續住。

社會局的安置卻潛藏了一些問題:

住處離廠房距離遙遠

雖然原有的鐵皮屋要被迫拆除隔間,但還是需要廠房堆放街賣物品、讓成員前往領貨。然而,從新住處到廠房,坐電動輪椅來回要1.5小時,原本街賣9小時再增加來回1.5小時移動時間,成員的身心負荷會比以往更重。

後續費用無法負擔

雖然社會局要媒合民間資源18萬元作為前三個月的房租,但三個月後,成員仍然要面對每人每月3,500元房租,水電費另計,加上還要租用原來的廠房作為存貨地點,後續費用恐怕沒有能力負擔。

無法滿足生活所需

新的住處沒有個人隔間、電視網路,不能開火煮食,而且成員共用的廁所前就是樓梯,輪椅出入不能迴轉,前方也沒有任何護欄保護,不只很難行動,更可能發生摔落等危險,社會局當初則表示這部分空間無法更動。

(根據15日最新消息,社會局表示,安置中心的樓梯符合無障礙及消防,如有需要可加裝活動安全閘門,以兼顧消防與安全考量)

看到這邊,有些人可能會有這些疑問:不能自己煮,可以吃外面啊?沒有電視、網路,應該不會怎樣吧?雖然沒有隔間,但至少有地方可以住了!能夠容納這麼多人的地方本來就很難找,為什麼不分開住呢?

其實,身障者在外用餐除了要面對眾人的目光,行動不便也會造成他們在外面用餐不自在。沒有電視、網路,他們會失去少數與社會接觸的機會。沒有隔間,等於沒有絲毫的個人隱私空間。

住在一起除了可以分攤水、電、瓦斯費用,更重要的是許多成員沒有朋友、家人,協會成員多年來共同面對各種困難,可以互相照顧,其中深厚的情誼更是難以言說的。

從法律的角度看來,違建就應該依法拆除,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我們可以想一想:不適當的安置,會不會讓這些原本就比較不受到社會關注的人,更加的失去他們的立足之處?

除了提供短期的安置地點、房屋租金,是不是需要一些更重要的措施,才能讓這些身障者更有尊嚴、更符合人性地生活?

每一筆關注跟討論,都可能讓社會朝更好的方向發展,如果你覺得這起事件值得被關注,歡迎留下你的看法,或是分享給更多的人!

Source: The News L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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