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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有16名坐著轮椅、中重度障碍的街卖者,在不久的将来,将可能面临无处可去。他们为什么可能被迫离开原本的住所?他们为什么没办法找到新的住所?跟著图文不符,一起来了解这起事件!

新巨轮协会是一个以轮椅街卖者为主的团体,十年前,因为一场延烧的大火,烧掉了原有的住处,协会成员便一起落脚板桥一间铁皮厂房,用较低的价格承租,以木头作隔间,将厂房变成居住空间,而厂房的其馀地方则堆放街卖所需的货品、轮椅等用具。

今年2月初,协会收到「违章建筑认定通知书」,经过几个月的协商、陈情失败,铁皮厂房原订于5月17日进行拆除。经过多方声援,新北市政府在15日宣布将「暂缓拆除」,等新巨轮协会住民安置好后再拆除。

「基于消防、公共安全,依法拆除」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称多次接到民众检举,新巨轮协会的铁皮屋用无防火功能的木板做隔间,且常在里面开火煮食,外面也堆放大量街卖货物,基于消防跟公共安全,决定依法拆除。

面对拆除,新巨轮协会表示:「我们完全理解也接受违法就要被拆除,但我们究竟能去哪里?」

为什么这群街卖者一定要住在违建铁皮屋里?

既然他们知道铁皮屋违建,也知道自己违法,那么为什么不去找一些合法的地方住呢?原来依靠轮椅行动的身障者,找房子的难度比一般人更高,像是⋯⋯

居住选择有限

多数成员必须依靠轮椅行动,需要无障碍空间,许多房子在一楼以上,没有相关设施、难以行动,加上街卖点通常在捷运站附近,租金都比较贵;住离捷运站太远,成员就要增加大量移动时间。

房东多半不愿意租给身障团体

许多房东知道有这么多坐轮椅的身障者入住后,可能害怕安全、租金问题,都会直接拒绝看屋。种种原因造成了他们陷入「违法的不能租,合法的租不起。 」基于这些原因,协会难以找到适合的住所,但马上要拆除了,社会局便提供了新住处。

社会局提供新住所

由于协会成员希望能不要分开、维持「共生」模式,社会局找到一处位在板桥的老人日间照顾所三楼,市府媒合民间资源提供18万元作为前三个月租金,三个月期满后,如果成员愿意将可以续住。

社会局的安置却潜藏了一些问题:

住处离厂房距离遥远

虽然原有的铁皮屋要被迫拆除隔间,但还是需要厂房堆放街卖物品、让成员前往领货。然而,从新住处到厂房,坐电动轮椅来回要1.5小时,原本街卖9小时再增加来回1.5小时移动时间,成员的身心负荷会比以往更重。

后续费用无法负担

虽然社会局要媒合民间资源18万元作为前三个月的房租,但三个月后,成员仍然要面对每人每月3,500元房租,水电费另计,加上还要租用原来的厂房作为存货地点,后续费用恐怕没有能力负担。

无法满足生活所需

新的住处没有个人隔间、电视网路,不能开火煮食,而且成员共用的厕所前就是楼梯,轮椅出入不能回转,前方也没有任何护栏保护,不只很难行动,更可能发生摔落等危险,社会局当初则表示这部分空间无法更动。

(根据15日最新消息,社会局表示,安置中心的楼梯符合无障碍及消防,如有需要可加装活动安全闸门,以兼顾消防与安全考量)

看到这边,有些人可能会有这些疑问:不能自己煮,可以吃外面啊?没有电视、网路,应该不会怎样吧?虽然没有隔间,但至少有地方可以住了!能够容纳这么多人的地方本来就很难找,为什么不分开住呢?

其实,身障者在外用餐除了要面对众人的目光,行动不便也会造成他们在外面用餐不自在。没有电视、网路,他们会失去少数与社会接触的机会。没有隔间,等于没有丝毫的个人隐私空间。

住在一起除了可以分摊水、电、瓦斯费用,更重要的是许多成员没有朋友、家人,协会成员多年来共同面对各种困难,可以互相照顾,其中深厚的情谊更是难以言说的。

从法律的角度看来,违建就应该依法拆除,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可以想一想:不适当的安置,会不会让这些原本就比较不受到社会关注的人,更加的失去他们的立足之处?

除了提供短期的安置地点、房屋租金,是不是需要一些更重要的措施,才能让这些身障者更有尊严、更符合人性地生活?

每一笔关注跟讨论,都可能让社会朝更好的方向发展,如果你觉得这起事件值得被关注,欢迎留下你的看法,或是分享给更多的人!

资料来源: The News L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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