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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無障礙空間,但處理人身傷亡案件無數的高等法院,在相關設施方面似仍有不足。本案原告黎志偉昨在高院作供期間,便因乘坐輪椅無法進入證人台,要單手挨在輪椅手柄,側着身,才能對着專供法庭錄音的收音器作供,頗為辛苦,就連被告一方的大狀見此情形亦於心不忍,一度問黎需否休息。

黎昨坐電動輪椅到庭,當法庭傳召他作供時,他搖動控制桿操控輪椅,惟因庭內通道狹窄,輪椅只能緩緩移向證人台,而且證人台設計並未預計給坐輪椅人士使用,故黎只能將輪椅泊在證人台旁邊,再將身體挨向右邊靠在椅柄上,才能接近證人台上的收音咪。作供期間,黎要不時用雙手按着兩邊椅柄,撐起身體以便伸展腰背。

稱自行駕車「好攰」

黎在庭上稱,意外後曾於2015年接受兩位康復及職業治療師上門探訪及撰寫報告,當中提及黎當時可在床上獨立轉身,並獨自乘搭交通工具,亦能駕駛並自行上落司機位、摺好輪椅及將之放到車上。但報告亦指出黎曾坐在輪椅上「戥」落樓梯,連法官聞言亦不禁謂:「咪好危險?」黎解釋,他因電梯失靈和維修才會如此做,但他同時指「早嗰幾年仲可以咁,呢兩年做唔到喇,因為身體差咗,冇咁有力」。他現時亦沒再自行駕車,因為「好辛苦,好攰」。

Source: 蘋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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