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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華航艙務長目睹某位輪椅男乘客無法自行用餐,於是細心地把食物切成細塊,然後逐口餵那乘客,整個侍餐過程約二十五分鐘。

現實世界裏,擁有菩薩心腸的艙務長寥寥可數,該艙務長的善行絕對值得表揚。話說回來,無論航程短或長,要艙務長或空姐放下所有職務為某一位乘客餵食,未必可行。不少航空公司已在公司網頁列明無法為乘客提供餵食、服藥、如廁等個人護理方面的協助,機艙服務員只能協助殘疾或年老乘客前往及離開座位、進食前的準備,以及使用機上輪椅來往洗手間。

殘疾乘客一般包括肢體傷殘、嚴重弱聽、嚴重弱視、失明、失聰、輪椅使用者、擔架使用者、智障不能自行遵守安全指引、精神病患者及或在機上要求醫療護理者。由於這些乘客自理能力不足,其活動需要他人協助與照料,因此大部分航空公司都會要求這些旅客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才准上機:

一、與最少一位家屬或護理人員同行,而陪伴者應有能力在飛行中照料殘疾乘客,並在緊急情況下協助其撤離機艙;二、提供適宜乘坐飛機的醫生證明文件;三、於航班起飛前一至三天通知航空公司。

基於殘疾乘客需要特殊的服務和照顧,為免影響對其他旅客的服務,每一個航班載運此類旅客的數量會有限制,這正好解釋為何需要在登機前數天通知航空公司。請留意,年事甚高且自理能力不足的乘客,即使沒有疾病,也有機會被要求有親屬同行,或出示相關醫生證明書。本港各航空公司極少拒載殘疾人士。至於內地,《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剛在今年三月一日正式施行,更保障殘疾人士的權益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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