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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椅使用者在搭乘公车的时候意外频传,监察院正式对交通部提出检讨,台湾障碍者权益促进会(简称:障权会)在此呼吁,政府应遵守CRPD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内国法的约束,立法要求交通部在核发国内大众运输业者所有新申请执照的交通工具时,必须达到让行动不便身心障碍者可以自由进出才能执业。

根据监察院的报告,目前我国政府近五年来已经编列了四十二亿的经费来补助业者购置无障碍大客车,许多业者也都尽力配合政府的政策,接下来我们的方向要迈向法制化,而主管该项业务的交通部是责无旁贷,千万不要让多年来的努力,因为行政部门的慢动作而退步,应该要进一步将营业执照等纳入规范,让更多的业者必须跟进遵守,如此才不枉费政府多年来的努力,以及积极配合的大众运输业者。再者,全面规范也让所有业者必须要在同样的竞争条件下来营运,符合公平原则。

对人民来说,缩小城乡差距,迎接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让全国各地的身心障碍民众都可以使用大众运输工具,这本来就是交通部的责任。对于大客车司机的劳权维护,障权会多次呼吁交通部应该要制定大客车乘客停等区的立体设置规范,因为我国虽有标志标线规定,但是标志标线无法将大客车停等区的高度做一致性的规范,过高的大客车停等区会让电动斜坡渡板无法顺利搭上人行道,交通部明知这样的状况却无积极作为,实在是非常不应该,本会再次呼吁林佳龙部长,期待能够解决这个很简单的工作。

普通营业大客车的平均使用年限是多久?过去的五年内国家补助了业者四十多亿台币添购新车,一般公路客运与国道客运的无障碍大客车比率却连十%都不到,真是不应该。许多国家早已将大众运输工具无障碍化以日出条款具体纳入各国的相关法律,如果交通部再如此漠视CRPD的规定,障权会将再前往监察院申诉,调查相关人员是否因为废弛职务,造成我国大众运输无障碍化的延宕,以及我国大众运输无障碍的城乡差距,让主管机关的官僚得到应有的处置。

资料来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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