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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希望找到一份薪高、粮准、福利好的「笋工」,但对于不少残疾人士来说,能找到一份工,已是难能可贵。香港失业率低,劳工市场面对人手短缺,但残疾人士却失业率高企,即使拥有大学学位,求职路上仍然面对重重困难。尽管政府透过津贴及推广,鼓励更多雇主聘请伤残人士,但有调查显示,残疾人士失业率仍属高水平。残疾人士团体多年来向政府争取制订就业配额制度,会是解决问题的万灵丹吗?下文将作出探讨。

各地为协助残疾人士就业,主要分为两种取向︰

1. 机会平等取向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approach)

.以反歧视法为基础

.欠缺弹性,雇主被迫聘用残疾人士

.例子︰如美国、英国、澳洲、加拿大

2. 「定额进用」取向

(Employment quota approach)

.设定配额聘用比例及差额补助费

.保障残疾人士就业机会

.例子︰德国、法国、日本、台湾

香港政府取向

香港现时采用机会平等取向,至于对残疾人士团体要求更改为定额进用制度,香港政府立场如下︰

「欧洲委员会及国际劳工组织分别于2000年及2003年进行的研究指出,海外国家推行强制性就业配额制度以协助残疾人士就业并未见成功,部分国家亦已取消其配额制度。」 (立法会文件)

更改取向例子

.英国(1995年)

.由定额进用改为机会平等

.原因︰有违用人唯才原则

雇主不考虑聘用原因

.公司环境局限

.工作性质不适合

.缺少渠道或机会了解残疾人士

新闻背景

失业率高企 机构求配额

根据政府在2014年发表的《2013年香港残疾人士贫穷情况报告》,显示本港残疾人士的贫穷率高达45.3%,与整体贫穷率19.9%比较,高出一倍有多。残疾人士贫穷的主要原因是未能获取就业机会,致令收入受影响和偏低,甚至需依靠社会保障援助。

根据上述报告,有投身劳工市场的18岁至64岁适龄残疾人士,失业率达到6.7%,较本港整体失业率高出近一倍。不过,坊间一直认为,实际失业率其实高得多。根据香港复康会在2013年的调查报告,受访的1,020名残疾人士和长期病患者,其失业率便达51.5%。

事实上,政府多年来推出了多项措施改善残疾人士的就业情况,包括在职培训、职业康复训练及就业辅助,并为聘用残疾人士的雇主提供津贴,用作购买辅助仪器及改装工作间。

津贴无改善情况

当中,劳工处推行「就业展才能计划」,符合资格的雇主每聘用一名残疾人士,可在雇用期的首两个月获得最高每月5,500元的津贴,其后可享有最高达六个月、相等于每月已支付薪金三分之二的津贴(上限为每月4,000元)。然而,纵使政府多管齐下,但残疾人士的失业及贫穷状况却未见有大改善。

有残疾人士关注团体、社福机构及立法会议员认为,政府作为本港最大雇主,理应带头聘用更多残疾人士,并设立指标机制,提高公务员队伍及受资助机构聘用残疾人士的比例,例如欧洲及日本设有残疾人士就业配额制度,规定雇用超过50名雇员的私营机构,需要聘用若干比例的残疾人士;若有关雇主没有遵守配额制度,则须缴付罚款。

除了强制措施,更重要是改变雇主以至整体社会对残疾雇员的旧观念、有色眼镜甚至歧视。

事实上,残疾人士一样拥有工作能力,接受适当培训后,能胜任不同工作,所需的支援亦不一定复杂昂贵,例如对于部分视障人士而言,只需安装屏幕放大软件,便可解决阅读文书的问题。

持份者观点

政府:如规定企业须聘用一定数目或比例的残疾人士,可能会对残疾人士造成负面标签效应,不利他们融入社会。一直以来均鼓励(包括提供诱因)雇主聘用残疾人士。

残疾人士:伤健共融不应该只是一句标语,要让残疾人士自力更生,向他们提供适切的就业机会,不是单纯的福利政策,而是保障其基本权利的要素,包括就业机会。

雇主:就业配额制欠缺弹性,违反唯才是用的原则,建议政府推行税务优惠,鼓励雇主聘用残疾人士,从而提高他们的就业机会。

平机会:有权执行反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处理有关歧视的投诉,亦密切监察政府因应残疾人士需要所推行的政策和措施。

CareER创办人崔宇恒︰劳工处资助雇主的「就业展才能」计划,申请过程可长达两个月,而社署津贴雇主改装工作间的「残疾雇员支援计划」,每年只有4次机会申请,所需时间冗长及次数不够频密,希望政府改善,而低技术职位也未能满足高学历残疾人士需求。

小知识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于2008年8月31日在香港生效,至今已逾10年。公约规定,缔约国必须采取有效和适当的措施,促进残疾人士的技能、才华和能力,以及他们对工作场所和劳动力市场的贡献,并通过立法等适当步骤,保障和促进残疾人士工作权的实现。

至于香港的《残疾歧视条例》则于1995年制定,并于1996年实施,目的是消除和防止对残疾人士的歧视。雇主不可以残疾为理由歧视应徵者及雇员。但就个别工作岗位而言,雇主可以某类残疾令人不能执行某项工作为由,订明应徵者或雇员不能有某类残疾。举例,雇主可规定坐轮椅人士不能应徵做健身教练,因为健身教练须协助学员使用健身器械及作出有关示范。

高学历残疾人士就业调查

(受访残疾人士︰206)

就业率︰59%

曾工作但现为待业︰14%

从未工作︰3.28%

平均花 4.8个月获聘

36% 逾半年才获聘

88% 认同求职困难

个案研究

80后崔宇恒

3岁时只馀30%视力,而且不断退化,现在视力只馀5%。他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经济系,曾于多间跨国公司实习,完成学业半年,却苦无工作机会。眼见有能力的高学历残障人士缺乏就业支援,他决心创办非牟利机构「CareER」,为同路人配对工作,发挥所长。

27岁的陈俊谦

2013年以一级荣誉在城市大学政策与行政学系毕业,但由于患粒线体肌肉病,须以轮椅代步,加上青光眼令他的视力只及常人的40%,起初数年未能在职场一展身手。他曾从事行政及人力资源工作,都因薪酬及兴趣问题辞职,后来获「CareER」帮助,在一间电讯公司任客户服务主任,公司准许他到交通较方便的地方工作。

失明教师游伟乐(Billy sir)

两岁起便失明,小学时期在心光盲人学校读书,中学时期便在主流学校接受教育,升上香港大学修读英文教育课程,但毕业后却没有学校愿意聘用,几经转折才能成为全职教师。

想一想

1. 试评论就业配额制的利弊。

2. 承上题,政府对此的态度如何?你认为香港应该引入吗?

答题指引

1. 纵使政府提供津贴予聘用残疾人士的雇主,惟部分雇主滥用津贴,在津贴期后便解雇残疾雇员,加上不少雇主对残疾人士仍存偏见,认为他们能力低下,难沟通,结果造成他们失业率高企问题。香港作为一个发达经济体城市,政府有能力,亦有责任促进伤健共融,就业配额制要求雇主聘用一定数目的残疾人士,犹如为残疾人士自力更生提供入场券,但政府亦可就部分行业作出豁免,毋须一刀切实行配额制。香港应从政府及公营机构等开始领头,设定弹性的配额制协助残疾人士,逐步促进企业应在营商的同时肩负起社会责任的观念。

不过,设立配额制并非灵丹妙药可马上解决所有残疾人士面对就业困难的问题,政府亦要改变整个残疾人士就业风气,令雇主看到聘请残疾人士亦可有益处,而不是加重负担。

另一方面,如果实行配额制度,有些雇主会被迫聘用一些残疾人士。由于雇主的主要目标是达至配额要求,所以在聘用残疾人士时,往往忽视他们的才能是否合适工作需要,如果这种情况发生,残疾人士会被视为公司的负累,他们亦会不受其他同事接纳。

2. 本题同学应先引述政府的态度,即在立法会文件中提到︰「海外国家推行强制性就业配额制度以协助残疾人士就业并未见成功,部分国家亦已取消其配额制度。」换言之,政府亦不赞成引入就业配额制度。

至于第二问关于香港应否引入制度,同学们可以根据上题的答案自行评价。

资料来源: 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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